各市、縣(區)工信部門,寧東管委會經發局、銀川經開區經發局,示范基地、示范平臺、平臺網絡,補貼券運營單位、服務機構,各有關企業:
為做好自治區中小微企業服務補貼券工作,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中小微企業服務補貼券管理辦法》(寧工信規發〔2022〕2號)的有關規定,現將《自治區中小微企業服務補貼券申領指南》印發給你們,請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登錄寧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168平臺)-企業服務補貼券管理平臺(fwq.smenx.com.cn),申領服務補貼券并按要求使用。
附件:自治區中小微企業服務補貼券申領指南
寧夏回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2022年6月10日(此件公開發布)
一、申領對象
使用補貼券的企業限于工業和生產性服務業領域內的中小微企業,且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區內依法注冊登記,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二)繳納社保,未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
(三)符合國家和自治區產業發展方向。
中小微企業劃型標準,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下發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執行。
二、簽約服務機構的確定
對簽約服務機構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度內可隨時申報、集中確定,到期后重新確定。服務機構登錄寧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168平臺)-企業服務補貼券管理平臺,按照要求提交相關材料,經材料初審、專家評審等程序,遴選符合條件的機構為簽約服務機構,公示后運營單位與簽約服務機構簽訂統一的年度補貼券合作協議。
三、補貼服務內容
(一)信息化服務。為企業提供標識解析、企業上云、數字化智能化改造(軟件部分)和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等數字化賦能服務,為企業提供研發、生產、運維和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工業APP開發服務,軟件服務、財務信息化和軟件定制開發等信息化服務。
(二)技術創新服務。為企業提供技術研發、技術創新、產品創新、試驗試制、技術成果轉化、技術推廣、設備共享、工業設計、品牌建設、標準研制等服務。
(三)投融資服務。為企業提供融資診斷、融資畫像、信用評價、股權托管、股改輔導、股權架構設計、股權激勵、股權融資、股權交易、股權估值等服務。
(四)知識產權服務。為企業提供融資質押評估、交易評估等服務。不包括專利代理等相關服務。
(五)檢測認證服務。為企業提供檢驗檢測、管理體系認證、產品認證等服務。法律法規或者強制性標準要求開展的強制檢測、法定檢測、產品質量抽檢、環境檢測等服務不在補貼券支持范圍。
(六)法律服務。為企業提供治理結構、合同風險防范體系、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等法律顧問服務(不含訴訟)。
(七)營銷策劃服務。為企業提供宣傳片制作、動畫制作和企業VI設計等服務,提供網絡營銷推廣、電子商務運營、應用直播和短視頻推廣等服務。
(八)審計和評價評估服務。為企業提供財務審計、稅務審計、能源審計、資產評估、綠色企業評價、綠色項目評價及企業碳排放測算、水資源評價、節能節水評估與綜合利用、工業固廢利用、電力需求側公共服務平臺用戶監測等服務。
(九)人力資源服務。為工業企業提供人才引進、人才招聘等服務,并切實解決企業生產一線技術工人或專業技術崗位用人用工問題等人力資源服務。
(十)企業急需的其他類服務。
四、申領額度
(一)企業限額企業可自主申報多個服務項目(產品),單個服務項目僅限使用一次補貼券。補貼比例一般不超過服務合同金額的60%,企業年度申領和使用補貼券總額不超過3萬元。
(二)服務機構限額每個簽約服務機構在一個服務年度內結算的補貼券原則上不超過30萬元。
五、申領時間
補貼券工作在一個服務年度內遵循“先用先得、用完為止、期滿作廢”原則。申領時間自《寧夏回族自治區中小微企業服務補貼券管理辦法》(寧工信規發〔2022〕2號)印發日2022年5月25日起至發放完畢為止。
六、申領流程
補貼券的申領、發放、使用等工作通過寧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168平臺)-企業服務補貼券管理平臺全流程實施。
(一)申領。企業在管理平臺完成基本信息注冊后,填報補貼券申請表,上傳社保、稅務繳納等證明材料,運營單位進行審核,市級及寧東工信部門對企業進行復核。
(二)使用。復核通過的企業在線選擇簽約服務機構或在線發布服務需求,服務機構線上響應和競價磋商。企業自主選擇一家簽約服務機構,線上簽訂服務合同或上傳紙質合同,運營單位審核確定擬補貼額度。
(三)服務評價。簽約服務機構按服務合同提供相應服務,線上提交服務過程和服務完成相關證明材料,企業對簽約服務機構服務滿意度線上予以評價,評價結果作為結算補貼券的重要依據。
(四)申請結算。企業支付除補貼券部分的合同金額,服務完成后簽約服務機構通過管理平臺線上提交全額發票(企業自付加補貼券補貼金額)及服務證明材料等申請結算。
(五)核查結算。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委托第三方機構,按季度對運營單位運營補貼券情況予以核查,運營單位根據核查情況撥付補貼資金。補貼券原則上每季度結算一次,按照申報的先后順序發放,至當期補貼券發完為止。
簽約服務機構名單、服務產品、申領流程、常見問答等詳細信息可在平臺在線查看。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工信部門要高度重視服務補貼券工作,負責企業復審,組織轄區內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及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動員企業申領補貼券,積極宣傳補貼券政策。
(二)強化補貼券管理。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委托寧夏中小在線資信服務有限公司作為自治區中小微企業服務補貼券運營單位,承擔補貼券的發放結算、政策宣傳及管理平臺運營維護等工作,按季度向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報送補貼券運營情況,包括補貼券發放、簽約服務機構履約和企業滿意度等情況,負責對補貼券服務合同履行情況進行跟蹤問效,組織實地驗收等。
(三)規范誠信服務。企業要按實際需要選擇簽約服務機構服務項目,合理申請和使用服務補貼券。簽約服務機構要認真履行與補貼券申領企業簽訂的服務合同,服務合同簽訂或履行過程中,一旦發現虛假交易串通套現、經營情況已不能滿足基本條件和不配合監督和檢查的,對簽約服務機構即予公告清退,相關企業不得再次申領補貼券,已發放的補貼券視為作廢,不予結算。
聯系方式: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創業和融資服務處
0951-6363592
大數據與軟件產業處
0951-6363942
補貼券運營單位
0951-96168
0951-5699329
(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